重磅!2026年7月1日起,超龄退休返聘员工工伤保险新规正式实施发表时间:2026-07-06 12:13 核心变化: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,个人不缴费 2026年7月1日起,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的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,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。 新规最受关注的一点,就是明确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。从此,超龄劳动者——包括退休返聘人员——的工伤保障不再是“可选项”,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。 ![]() 一、为什么要出台这项新规? 当前,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。他们中既有退休后被返聘的技术骨干、行业专家,也有在保安、保洁、家政、餐饮、物业、后勤等岗位继续工作的普通劳动者。 然而长期以来,超龄劳动者多被简单以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”为由认定为劳务关系,不能适用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的保护。实践中,拖欠工资、强迫加班、工伤拒赔、随意辞退等侵害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问题频发,而法律的缺失导致超龄劳动者维权无门。 据统计,我国19%的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工作,其中城镇占14.4%,农村占24.5%。如此庞大的群体长期处于权益保障的“真空地带”,新规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。 二、哪些人适用新规? 《暂行规定》明确适用范围为: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,且该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、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。 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,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,也适用本规定。 简单来说,退休后被返聘的人员,就属于新规保障的超龄劳动者。新规不再以“是否构成劳动关系”作为保障的唯一标准,而是从实际用工事实出发,先把最基本、最直接的劳动权益保护起来。 特别提醒:按国家规定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,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不适用《暂行规定》,而是继续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。普通退休返聘与弹性延迟退休属于不同制度场景,需要区分处理。 三、工伤保险:最大的亮点 1. 强制参保,单位缴费 《暂行规定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: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,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。 自2026年7月1日起,对超龄劳动者而言,企业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已经不再是基于风险控制的自愿选择,而是法定义务。 2. 工伤认定有保障 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,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。 过去,超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往往只能通过民事赔偿解决,不仅流程复杂,而且赔偿金额没有固定标准。新规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体系,相当于给这部分群体上了一道“安全锁”。 四、不只是工伤保险,还有这些权益 《暂行规定》对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四项基本权益作出了全面规定。
五、养老保险也能继续缴 对于需要延长缴纳养老保险的超龄劳动者,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;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,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也将进一步优化经办公共服务,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。 六、发生争议怎么办? 对《暂行规定》明确的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事项发生争议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处理。 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,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七、给企业和劳动者的建议
写在最后 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的核心思路,是打破“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、社会保险挂钩”的固有认知,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劳动保障的唯一标准,而是基于超龄劳动者劳动的事实,以保障基本权益为切口,实现精准保护。 从2026年7月1日起,千千万万退休返聘、超龄就业的劳动者不再属于“法外务工”群体。工资有保障、工伤有兜底、休息有规定——让超龄就业更安心、更有底气。 但对于企业来说,要做的事情、要承担的责任更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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